近日,德化县出台《德化陶瓷艺术大师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就德化陶瓷艺术大师新秀服务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该《办法》共计25条,自今年3月6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德化县将为陶瓷艺术大师新秀提供出台扶持政策、举办陶瓷双年展、搭建交流平台、拓宽销售渠道、培养人才梯队、加强宣传推广、培育价格体系、对接参加社团、组织展览竞赛、建信息数据库、辅导项目申报、协助举办活动等12项服务措施。《办法》指出,将建立陶瓷艺术大师新秀诚信建设体系,实行“红榜”、“黄榜”、“黑榜”管理机制。《办法》规定,涉及大师新秀相关荣誉及奖补申报的,各陶瓷相关部门及个人应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附件:
1.《德化陶瓷艺术大师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2.《德化陶瓷艺术大师项目申报意见表》
(申报表可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或添加小研微信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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