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陶瓷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德化县促进陶瓷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项目申报及奖励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德化全县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加快陶瓷产业提质增量、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根据《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陶瓷产业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德委办〔2020〕26号要求,现将相关政策项目印发给你们,并将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二、申报方向 本次主要包括举办展览展销、陶瓷文化艺术机构、陶瓷艺术创作基地、参加赛事获奖、开设中国白推广展示中心和陶瓷营销中心等5大类6项的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时间 2020年德化县促进陶瓷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编制的封面、表格及相关材料要求形成完整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所提供所有复印材料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光盘(一份,附件表格word格式)。 五、其他事项 1、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符合全县各扶持政策的多项扶持政策奖励条款或性质相似条款的,取最高奖项(标准)给予奖励,不予重复享受;同一奖励条款,往年已经取得低等级奖励,级别提升的,按差额进行奖励;单家企业年度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其年度纳税额。 2、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黑涉恶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对企业、单位或个人在申请政策资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政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政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权依法依规取消其享受政策资金资格,追回骗取、套取的政策资金,并限制其五年内不得申请政策资金。 六、联系方式 德化县陶瓷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许金泽 电话:13959820272 附件:2020年促进陶瓷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德化县陶瓷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附 件 2020年促进陶瓷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项目 申报指南 一、举办展览展销 (一)“中国白·神州行”德化陶瓷主题展览展销项目 1.奖励标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重点城市开展“中国白·神州行”德化陶瓷主题展览展销活动,经认定,每场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补。 2.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展出至少50名大师、100件陶瓷作品; ③事先报经陶瓷办同意; ④体现“世界陶瓷之都·德化”“中国白·德化瓷”等宣传内容。 3.申报材料: ①2020年促进陶瓷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表一); ②报备表; ③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银行开户许可证; ⑤展览活动方案、通知(需要体现活动的指导单位、活动主办单位); ⑥展览活动过程证明(照片、视频、宣传报道、签到复印件或者电子签到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举办德化陶瓷艺术作品展览展销项目 1.奖励标准:鼓励企业在国内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共文化平台或中心城市大型商业卖场举办德化陶瓷艺术作品展览展销活动,每场展览给予3万元奖补;相同条件在国外办展的,每场次给予6万元奖补。每年择优在10场以内。 2.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在国内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共文化平台或中心城市大型商业卖场举办; ③事先报经陶瓷办同意; ④其中展销需联合至少10名大师、100件陶瓷作品、200平方米展览面积、5天展期; ⑤体现“世界陶瓷之都·德化”“中国白·德化瓷”等宣传内容。 3.申报材料: ①2020年促进陶瓷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表一); ②报备表; ③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银行开户许可证; ⑤展览活动方案、通知(需要体现活动的指导单位、活动主办单位); ⑥展览活动过程证明(照片、视频、宣传报道、签到复印件或者电子签到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组建陶瓷文化艺术机构 1.奖励标准:对年销售额达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每年择优选择1-3家。 2.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新组建陶瓷文化艺术机构,包括在德化注册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或入驻德化陶瓷艺术驻地中心的相关机构; ③从事德化陶瓷经纪代理、展览展示、宣传推广、艺术拍卖、文化交流、理论研究等业务; ④运营一年后且签约10名及以上陶瓷艺术家对其包装、宣传。 3.申报材料: ①2020年促进陶瓷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表二); ②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银行开户许可证; ④艺术机构人员花名册及社保证明材料; ⑤销售额证明材料,包括财务报表、交易汇总截图、服务合同或协议、发票清单复印件或电子票据等; ⑥机构工作成效报告(包含:机构基本情况,运营服务情况、一年签约艺术家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和重点方向等)。 三、陶瓷艺术创作基地项目 1.奖励标准:年度引进10名省级及以上知名艺术家前来创作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年度引进20名省级及以上知名艺术家前来创作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次引进至少10名大学生前来见习或实习的,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补助。单个基地累计不超过5万元。每年择优选择1-3家。 2.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经县陶瓷办授予“德化陶瓷艺术创作基地”的企业、大师工作室; ③年度分别引进至少10名、20名省级及以上知名艺术家前来创作; ④单次引进至少10名大学生前来见习或实习。 3.申报材料: ①2020年促进陶瓷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表三); ②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银行开户许可证; ④艺术机构人员花名册及社保证明材料; ⑤引进省级及以上知名艺术家证明材料,包括照片、服务合同或协议、艺术家个人简介、宣传报道等; ⑥大学生见习或实习情况表。 四、参与赛事评比项目 1.奖励标准:对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全国轻工技术能手、全国陶瓷技术能手,获得第一、第二、第三名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在省级赛事评比中,获得第一、第二、第三名的,分别给予0.8万元、0.5万元、0.3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①德化县陶瓷艺术工作者; ②在省部级及以上或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等主办的赛事评比活动中,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全国轻工技术能手、全国陶瓷技术能手,获得第一、第二、第三名; ③在省级赛事评比中,获得第一、第二、第三名。 3.申报材料: ①2020年促进陶瓷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表四); 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获奖作品相关证书或奖状复印件; ④获奖作品设计方案书及作品图片复印件; ⑤获奖作品知识产权证明(可提供)。 五、中国白推广展示中心和德化陶瓷营销中心项目 1.奖励标准:中国白推广展示中心: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经认定,给予50万元补助,分三年支付:第1年30万元,第2年10万元,第3年10万元。德化陶瓷营销中心: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经认定,给予分档补助:200-500平方米的,给予补助每平方米50元;500平方米以上,给予补助每平方米1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在异地开设中国白推广展示中心、德化陶瓷营销中心; ③中国白推广展示中心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有授牌,且正常运营; ④德化陶瓷营销中心,在大中城市开设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有授牌,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3.申报材料: ①2020年促进陶瓷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表五); ②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银行开户许可证; ④运营情况(包含:租赁合同、财务报表、人员花名册及社保缴交情况、发票清单、交易额等); ⑤授牌记录。
附:关于德化县促进陶瓷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奖补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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