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省属集团(控股)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强化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战略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重点遴选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实施的有利于推进设备换新、机器换工、生产换线、产品换代,体现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技术改造项目。 (一)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以智能制造为重点,引导带动企业利用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实施“三化”(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升级改造和“机器换工”,推进传统产业培育竞争新优势。 (二)先进制造业发展项目。以扩大生产规模为重点,组织实施符合市场需求、具有竞争优势的产能扩张项目,增强短板产品供给能力,推进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发展,畅通产业链、供应链。 (三)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以替代进口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工艺、材料等“卡脖子”瓶颈制约,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工业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高级化,提升工业发展基础能力水平。 (四)工业园区标准化改造。以完善园区配套设施为重点,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改造提升,促进产业集聚、产城融合。 (五)其它。制造业新业态新产业增资项目及有利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项目。 二、项目条件 (一)产业项目 1.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2.项目应为福建省内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含扩建、迁建、改建等)项目,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依法办理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且处于开工建设阶段。 3.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其中,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下同)投资500万元以上。 4.项目已填报纳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由属地工信部门负责填报),并按规定纳入统计部门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二)工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按照《关于组织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改造升级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投资〔2020〕204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填写《2021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A4格式,见附件1)和《2021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A3格式,见附件2),连同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含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件应加盖公章,电子版除表格文档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后的纸质件扫描文件),报送属地工信部门;其中,2020年未全面投产的省重点技改项目申报结转的,仅报送《汇总表》。 (二)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本通知及附件表格填报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实地了解核实项目情况,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及申报材料汇总并推荐报送设区市(含平潭,下同)工信部门。 (三)设区市工信部门对县(市、区)工信部门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填报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表》,并行文报送省工信厅(报送文件随附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不再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 (四)省工信厅组织开展项目审核,将审核结果行文反馈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并适时集中对外发布省重点技改项目。 (五)省属集团(控股)公司所属项目参照上述流程,从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工信部门上报。 四、申报时间 省重点技改项目执行常态化受理申报、审核入库、集中发布机制,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备齐申报材料后即可按流程申报。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项目与《申报表》《汇总表》以及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载明的信息准确、一致。 (二)省重点技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 联 系 人:黄 闽 联系电话:0591-87430185 邮 箱:jmtz@gxt.fujian.gov.cn。 扫描文章底部二维码,获取附件 附件: 1.2021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 2.2021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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