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最迟3月!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和评估及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科技创业孵化服务上新水平,打造“双创”升级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8〕19 号)、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